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将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督察范围 制度更完善 督察更有力(小康路上绿色力量)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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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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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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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再出鞘!9月1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在对地方和中央企业开展督察的同时,督察首次把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督察范围。
督察期间,被督察对象边督边改,其实督察本身也在不断完善。
采访期间,督察办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规范和模板范式》,足足300多页、90多个模板。“从试点之初的20多个模板,增加到了现在的90多个模板。今年为了督察国务院有关部门,制修订了30多个模板。”这位工作人员说。
督察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遥感卫星、无人机、天眼监控、无人船等新技术新设备派上用场,大数据分析也“大展拳脚”,分析、梳理、发现问题线索,为督察提供支持。
服务“六稳”“六保”,统筹做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 如何强化公众参与在督察中的作用?马军建议,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对较充分,但企业信息披露还差得较远。可以将信息公开也纳入督察范围,督促地方以及企业做好工作,让整个社会都能监督,为督察提供无数双来自社会公众的眼睛。”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督察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并努力建立长效机制,希望公众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督察对象推进整改工作。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如何统筹做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复杂变化,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要兼顾经济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李佐军建议,加强督察针对性,尤其是针对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短板、突出问题。 督察进驻前,8月2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有关省(市)、部门和集团公司,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督察组将坚决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服务“六稳”“六保”,强化精准督察、科学督察、依法督察,把握督察方向和重点。更加关注新发展理念落实情况;更加关注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更加聚焦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记者 寇江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