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监局于2020年4月启动了《河南省中药材标准》修订工作,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全部完成标准修订必经程序,于2023年8月编制完成《河南省中药材标准》(2023年版),2023年12月1日颁布实施。
12月8日,河南省委宣传部召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系列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围绕记者提出的关于新修订《河南省中药材标准》实施背景和现实需求等问题,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表示,标准是引导中药产业规范发展的基础,也是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河南省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分别颁布了两版《河南省中药材标准》,但由于老版的中药材标准已使用30多年,与当前我省中药产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加强河南省习用中药材的管理,充分开发利用我省中药材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中药产业发展,“河南省药监局于2020年4月启动了《河南省中药材标准》修订工作,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全部完成标准修订必经程序,于2023年8月编制完成《河南省中药材标准》(2023年版),2023年12月1日颁布实施。”
新版《河南省中药材标准》共收载河南省地区习用中药材品种138个,其中保留原版《河南省中药材标准》品种38个,新增地区习用药材品种100个。其主要特点和创新有三个方面:一是注重与国家标准的衔接。严格遵循药品监管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要求,对标准的项目和内容进行全面增修订,对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我省习用中药材进行补充,收载的品种基本反映了我省中药材的特色。二是注重体现标准的技术创新。在修订过程中注重引入新技术、新方法,将成熟的现代分析技术用于品种的检测,严格控制药材质量。三是注重起草说明的实用性。每个标准正文均附起草说明及药材原植(动)物图片、药材实物图、显微特征图等,用于指导本版标准的实际应用。
李国辉表示,“新版中药材标准的出台,将会有效规范我省中药材种植、加工和使用,对充分开发利用我省中药材资源、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