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列入国家或省专项规划的大型综合物流项目,大型航空、公路、铁路运输综合枢纽场站及仓储物流配套项目,保税、口岸、快递、冷链等特色专业、大型物流项目;
2.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现代金融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外包等科技服务项目;
4.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平台经济、数字乡村等信息服务项目;
5.总投资30亿元以上的现代商贸商务服务项目(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6.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创意文化、休闲旅游等文化旅游项目;
7.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健康养老项目(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三)现代农业项目
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试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建设等项目。
五、创新驱动能力提升项目
(一)双创平台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园区、双创示范基地(不含单一出售型产业园)、孵化器等项目。
(二)研发平台项目
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研究院、设计院、新型研发机构、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公共科技平台等项目。
六、生态环保项目
(一)生态建设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生态防护、生态修复、生态提升、河湖综合整治、山体绿化、南水北调水质保护等项目。
(二)循环经济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固废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静脉产业园等项目。
七、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
(一)重大扶贫项目。
(二)国内外高等院校引进、高等院校新校区、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等教育项目。
(三)政府主导的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医疗卫生防疫设施、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科技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青年人才公寓等公共服务项目。
(四)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等自然灾害防治项目。
八、重大战略规划引领示范项目
(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实施中的重大引领示范性建设项目;
(二)推动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中的重大引领示范性建设项目;
(三)布局在我省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大数据(河南)综合实验区等战略平台内的重大引领示范性建设项目;
(四)推动全省乡村振兴、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隋唐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和郑州大都市区、空中陆上网上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洛阳副中心城市、黄河淮河汉江生态经济带等规划实施中的重大引领示范性建设项目。
豫政重点办〔2020〕24号 关于选报
2021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3号)的规定,现就选报2021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立足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十四五”规划编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实施,聚焦“两新一重”、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民生社会等领域,坚持优中选优,坚持“工作、资金、要素、服务跟着项目走”理念,着力创造新供给、激发新需求、培育新动能,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力支撑。
(二)选报原则
一是坚持聚焦中心。把重点项目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着力突出其对“保”“稳”“进”“蓄”的支撑带动作用。把“双循环发展新格局”“两新一重”“四个着力”“四张牌”要求作为省重点项目领域和行业划分的主要依据,重点遴选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升级、创新驱动、生态环保、民生社会事业、县域经济发展等项目。
二是坚持效益优先。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有限资源保重点”,突出选列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或发展战略的、符合国家资金土地等要素重点保障要求的项目;突出选列支撑带动国家布局我省的重大战略规划、战略平台加快实施的重大项目;突出选列省级层面主导的重大项目、跨区域跨行业重大项目、对各地区域发展影响特别重大的项目;突出选列各领域行业龙头型、标志性项目和重大创新引领性项目;突出选列扩大有效投资提高全要素生产力的重大项目。对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贫困地区项目可适当降低进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