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乡市获嘉县中和镇居民杨某及亲属来到获嘉县矛调中心,赠送一面“公正调解和谐使者 智慧调解情暖人心”的锦旗。就同一事项,获嘉某公司也赠送一面“一心一意为人民 尽心竭力办实事”的锦旗。这背后有什么故事呢?

2025年10月8日下午,杨某一行5人慕名到获嘉县矛调中心反映:其父亲在获嘉县某公司工作时发生意外事故身亡,家属与公司负责人自行协商无果,申请调解。获嘉县矛调中心受理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全国优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心主任王随芳牵头,市金牌调解员王全喜、位庄乡人大主席浮国领、调解员马凤琴、中和镇相关干部参加的调处专班开展调解工作。
2025年8月中旬,杨某父亲入职某公司。公司未与杨某父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10月7日下午5点30分,杨某父亲在工作期间装车时,从车上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就赔偿问题未达成共识,亲属将灵柩存放于公司车间,不让移动,导致公司生产停工。

事情发生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重大分歧。杨某家属要求公司赔偿200万元。公司负责人称企业背负银行贷款和许多外债,再加上经营状况不佳,难以承担高额赔偿,只愿赔偿40万元。
调处专班在了解基本情况后,首先向当事双方进行普法教育,明确各方法律责任。杨某的情况符合工亡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未依法缴纳的,职工发生工亡,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全部费用。通过普法使双方明白法律所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数额。
在普法教育的基础上,调处专班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别与双方展开多轮协商。一方面向公司负责人阐明应积极承担赔偿责任,选择调解是最高效的解决途径,同时做公司负责人亲属的工作,使亲属同意借部分资金给企业用于赔偿。另一方面劝解家属体谅公司负责人比较年轻、创业不易、经济状况不佳这一事实,如调解成功可以减少诉累,保障利益最大化。
调处专班经过三天半的连续奋战,最终双方达成“公司一次性赔偿杨某一家98万元”调解协议,真正体现了“高效便捷零收费”!当事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分别赠送锦旗表示感谢。(通讯员:王凯琪 张珂瑜)